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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和朋友聊起拍婚紗照的細節,我說,攝影師如果要我和老公做一些比較親蜜的動作,我一律拒絕。結果,朋友說了一句"啊,你們之前已經沒有激情了!"
頓時,我心裡一驚。事後想想,激情…應該是很久以前就沒有了吧!而我卻一點也不覺得可惜或這樣有什麼不妥。
一段感情到後來,本來就很難會有激情,當然,某些特殊的節日還是會營造的狗血一點。
但比起激情,平常一些小事卻更讓我覺得深刻。
像是現在的晚上,在老公下班後去全聯社買桶裝冰淇淋時,就會有很幸福的感覺。(是我太愛吃嗎…)
或許,是我很容易滿足,所以,就更容易幸福。(只要把我餵飽就好…)
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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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勁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